基建处二级网站新闻审批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21-11-17 点击数:

为进一步提高部门信息发布的质量,加强安全管理,使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更好的为部门日常工作服务,严防信息安全事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信息发布工作要严格审核和管理,确保发布信息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准确性,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、法规制度。

(1)校园网信息发布

如需要在校园网发布的新闻,按照学校新闻发布审批制度办理审批手续。并同步在二级网站上发布。

(2)部门新闻动态发布

基建处组织重大活动、会议,需要在二级网站发布的动态新闻,最终稿需要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,方可发布该新闻。

二、负责发布的人员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,应及时进行发布,以确保发布信息的及时和准确。信息发布后,发布人应对信息原档进行即时保存,并完成对信息内容的检查和校对,确定无误。同时完成发布人、发布时间等信息登记。

三、坚持“谁签字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签字同意由专职人员负责发布。

四、本制度由基建处负责解释。

五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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